联系我们 |
|
 |
苏州诚得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陶先生
手机:18962318385(微信同号)
电话:0512-52648385
E-mail:szchengdeli@163.com
地址:常熟市黄河路22号汇丰时代广场3幢806室
网址:www.szcdLi.com
微信二维码:
|
|
|
|
|
|
|
|
挂靠,挂资质还是项目? |
|
|
来源:苏州诚得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3-11-28 |
|
|
“某某地挂资质一万块,挂项目两万块...”“挂证不挂章,升资质,无风险...”有人考虑钱多一点,干脆挂项目吧,偶尔需要出现一次还能得点补助。有人考虑安全一点,挂资质吧,放在建筑公司抽屉里出不了事。要我说,我们都被忽悠了。 我们去看看市场上聘任“资质挂靠”及“投标挂靠”的数量比例大小,再跟公司资质需要及项目多少比较一下。有几个企业主动提出愿意“投标挂靠”的?而绝大部分是中介和“寻资质挂靠”。真的需要那么多资质吗?和我们苏州资质挂靠一起来复习一遍考试《法规》相关条款吧: 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: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,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。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,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问题一、有几个人盖过? 第十三条、申请变更注册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 (一)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; (二)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; (三)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; (四)工作调动证明(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、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)。 问题二、变更注册可以不需本人到场,要知道,执业印章单位可以挂失重领,35块钱一个,也不需要本人到场。 第二十四条、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: (三)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; (四)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; 问题三、有几人是自己签的?又有几人手上同时执有注册证和印章? 第二十六条、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: (一)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; (四)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; (五)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; (七)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、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; 问题四、既然是“挂靠”,就无法履行义务;只能允许他人以已名义活动;更是属于“出租”“出借”性质*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,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改正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。 这个是可能结果,没收挂靠费的警告、责令改正、罚一万;收了挂靠费的罚三万。*重要的是:挂靠单们往往只给印章到你手里,注册证留公司。但是根据国家《规定》和地方规定,可以挂失印章(哪怕是注册证呢,上海补章35块钱),而无需你知晓。可以变更注册而无需你知晓(印章挂失新办、聘用协议不难搞个假的、离职解聘证明更简单)。
|
|
|
|
|
|